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:
根据《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的通知》(教科技司〔2020〕215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安排,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配合下,经组织推荐、资格审核、专家评审、综合评议、结果公示,遴选产生2020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(以下简称项目),现将名单予以公布(见附件),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。
一、工作要求
(一)聚焦项目目标,精准细化实践探索。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,围绕项目目标,细化实施方案,体现应用模式的典型特征和应用方向,积极开展“互联网+教育”教学模式的实践探索,在人才培养模式、教与学方式、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有所创新。
(二)坚持共同体组织形式,创新提炼实践模式。坚持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,以网络为基本组织方式开展常态化应用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社区,实施项目管理。教育部将组织过程监测和综合评价,开展项目培训、开题管理、中期评估、项目验收等工作,具体方案另行通知。
(三)加强指导支持,发挥推动辐射带动效应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多方资源,加强业务指导,加大支持力度,落实政策、经费等必要保障,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和阶段性成果案例宣传推广机制,发挥辐射带动效应,推动项目持续良好运行。
二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1.教育部科技司,李琳娜
联系电话:010-66096457,电子邮箱:kjsxxh@moe.edu.cn
2.中央电化教育馆,沈芸
联系电话:010-66490961,电子邮箱:sheny@moe.edu.cn
教育部科技司
2021年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