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2月12日,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了2023年度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。百智享在此批次中,最终立项5个项目。具体如下:
序号 | 项目编号 | 申报题目 | 申报高校 | 项目负责人 | 项目批次 | 立项批次 |
1 | 230805278162312 | 《商务智能与数据分析》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| 北京理工大学 | 颜志军 | 2023年5月 | 2023年批次 |
2 | 230805278300640 | 跨境电商创新创业人才孵化基地建设 |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| 陈尘 | 2023年5月 | 2023年批次 |
3 | 230805278280120 | 财经语料大数据与金融大模型实验实践平台建设 | 上海外国语大学 | 凌爱凡 | 2023年5月 | 2023年批次 |
4 | 230805278154219 | 基于云计算平台的《实验经济学》课程体系改革 | 华东理工大学 | 蒋士成 | 2023年5月 | 2023年批次 |
5 | 230805278134741 | 新财经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| 西南科技大学 | 郑莉 | 2023年5月 | 2023年批次 |
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高等学校,有关企业:
为深入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95号)精神,落实《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.0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8〕3号)要求,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我司组织有关企业和高校持续深入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。
根据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》(教高厅〔2020〕1号)要求(以下简称《项目管理办法》),现公布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结果。请登录项目平台(https://cxhz.hep.com.cn),通过“产学合作”—“立项证书下载(2023年)”页面查看项目立项情况并下载立项证书。
有关高校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,项目负责人要与相关企业加强联系,按照要求高质量高效推进项目实施。有关企业要保证资金及软硬件投入按时到位,切实加强项目管理,严禁要求高校额外购买配套设备或软件、支付培训费等违规行为,保证项目顺利实施。
项目负责人、高校、企业应按照《项目管理办法》的要求和合作协议的约定,及时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。高校应以项目结题作为成果认定的重要条件。
教育部高等教育司
2023年12月11日
教高司函〔2023〕11号-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.pdf